(2006)长执字第87-1号
裁判日期: 2012-03-08
公开日期: 2014-12-28
案件名称
李彬与李致追偿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陕西省西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当事人
李彬;李致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二百三十三条第六项
全文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06)长执字第87-1号申请执行人李彬。被执行人李致。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彬与被执行人李致追偿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李彬委托代理人李群乐与被执行人李致亲属胡屹屹达成和解履行协议,李致除已支付的500元外,于2012年3月2日前再一次性支付给李彬40000元人民币,双方已按协议履行完毕,本案现已执行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06)长执字87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王方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书记员 李彦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