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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新执字第00087号

裁判日期: 2012-03-29

公开日期: 2017-10-31

案件名称

沧县晶顺玻璃制品厂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沧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2)新执字第00087号申请执行人沧县晶顺玻璃制品厂与被执行山东海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知识产权一案,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1)沧民终字第2784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沧县晶顺玻璃制品厂于2012年2月2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完毕。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裁定如下: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1)沧民终字第2784号民事判决终结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毕凤祥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胡欣欣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