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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新执字第00068号

裁判日期: 2012-03-29

公开日期: 2017-10-31

案件名称

侯国迎保安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沧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2)新执字第00068号申请执行人侯国迎与被执行人沧州市兴沧保安服务公司其他民事一案,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1)沧民终字第2180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侯国迎于2012年1月17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判决义务对其强制执行。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裁定如下: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1)沧民终字第2180号民事判决终结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左永刚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胡欣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