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新执字第00069号
裁判日期: 2012-03-29
公开日期: 2017-10-31
案件名称
赵文起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沧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2)新执字第00069号申请执行人赵文起与被执行人丁洪伟借款合同一案,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作出(2011)新民初字第1074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赵文起于2012年1月9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判决义务对其强制执行。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裁定如下: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作出(2011)新民初字第1074号民事判决终结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毕凤祥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胡欣欣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