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绍诸牌商初字第98号
裁判日期: 2012-03-21
公开日期: 2015-12-30
案件名称
沈某某与冯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诸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诸暨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沈某某,冯某某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2)绍诸牌商初字第98号原告:沈某某。被告:冯某某。本院在审理原告沈某某与被告冯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本案被告冯某某涉嫌刑事犯罪,尚未审结,本案宜中止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代理审判员 肖志姣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书 记 员 张 迪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