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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绍诸牌商初字第98号

裁判日期: 2012-03-21

公开日期: 2015-12-30

案件名称

沈某某与冯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诸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诸暨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沈某某,冯某某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2)绍诸牌商初字第98号原告:沈某某。被告:冯某某。本院在审理原告沈某某与被告冯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本案被告冯某某涉嫌刑事犯罪,尚未审结,本案宜中止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代理审判员  肖志姣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书 记 员  张 迪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