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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甬慈商初字第248-2号

裁判日期: 2012-03-14

公开日期: 2016-12-28

案件名称

宁波慈顺针织机械有限公司与建德市兰江毛衫织造有限公司补正笔误裁定书

法院

慈溪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慈溪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2)甬慈商初字第248-2号本院于2012年2月24日对原告宁波慈顺针织机械有限公司诉被告建德市兰江毛衫织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作出的(2012)甬慈商初字第248-1号民事裁定书中,因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民事裁定书第2页中的落款日期“二O一二年二月十四日”更正为“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审 判 员 王如强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四日代书记员 陆潇潇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