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衡桃执字第55号
裁判日期: 2012-03-12
公开日期: 2015-11-23
案件名称
定作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衡水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2)衡桃执字第55号申请执行人衡水中铁建工程橡胶有限责任公司。被执行人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衡水中铁建工程橡胶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案,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2011)衡桃民二初字第542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衡水中铁建工程橡胶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已自行和解并履行完毕。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2011)衡桃民二初字第542号民事调解书终结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靳建明二0一二年三月十二日书记员 张 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