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新执字第00122号
裁判日期: 2012-03-10
公开日期: 2017-10-31
案件名称
沧州市新华区计划生育局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沧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2)新执字第00122号申请执行人沧州市新华区计划生育局与被执行人王蒙、张凤英计划生育一案,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作出(2012)新民初字第80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沧州市新华区计划生育局于2012年2月28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已申请撤销对被执行人王蒙、张凤英(2012)新民初字第80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裁定如下: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作出(2012)新民初字第80号民事判决终结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张忠宏二〇一二年三月十日书记员 胡欣欣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