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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朝民初字第96-2号

裁判日期: 2012-02-09

公开日期: 2017-03-16

案件名称

(2)吉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与长春好迅国际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吉林中财银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长春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2)朝民初字第96-2号本院2012年2月8日对原告吉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诉被告长春好迅国际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被告吉林中财银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12)朝民初字第96-1号民事裁定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对文书中第二项“对担保人吉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应更正为“对担保人长春大众卓越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审判长  薛莉娜审判员  杨素华审判员  张亚军二〇一二年二月九日书记员  苏春梅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