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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长执字第00106号

裁判日期: 2012-02-27

公开日期: 2014-12-22

案件名称

陕西立天防水有限公司与西安香港广播影视学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二百三十三条

全文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2)长执字第00106号申请执行人陕西立天防水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安市邓六路中段小刘寨十字。法定代表人牛立天,该公司负责人。被执行人西安香港广播影视学院。住所地:西安市长安区西汤路***号。法定代表人冀秦,该院院长。本院在执行陕西立天防水有限公司与西安香港广播影视学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与案外人邹健达成债权转让协议,且于2012年2月以五万元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1)长民初字第2857号民事调解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律效力。审判长  杨民利审判员  魏 华审判员  郑 潇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刘新民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