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鄂茅箭执字第161号
裁判日期: 2012-02-26
公开日期: 2017-11-29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张娜与被执行人十堰市千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执行通知书
法院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十堰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协 助 执 行 通 知 书(2012)鄂茅箭执字第161号十堰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申请执行人张娜与被执行人十堰市千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11)茅民一初字第2234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十堰市千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为申请执行人张娜办理位于十堰市天津路17号13栋2单元702室的房产证。附:民事调解书、执行裁定书各一份。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六日承办人:刘曙光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