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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长执字第00098-1号

裁判日期: 2012-02-13

公开日期: 2014-12-28

案件名称

王美丽与陕西秦牛商砼有限公司执行裁定书

法院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王美丽,陕西秦牛商砼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五十条第一款

全文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2)长执字第00098-1号申请执行人王美丽。被执行人陕西秦牛商砼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秦应战。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西民三终字第00680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在期限内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陕西秦牛商砼有限公司至今未完全履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0条第1款的规定,裁定如下:禁止被执行人陕西秦牛商砼有限公司办理营业执照转移手续。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魏 华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三日书记员 杨军平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