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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陇民初字第00244号

裁判日期: 2012-02-10

公开日期: 2014-08-28

案件名称

高某某诉兰某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陇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陇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高某某,兰某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

全文

陕西省陇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2)陇民初字第00244号原告高某某,女,生于1979年11月13日。被告兰某某,男,生于1975年3月12日。原告高某某诉被告兰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因被告外出下落不明,致案件无法正常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审判员  黄周平二〇一二年二月十日书记员  肖 萍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