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陇民初字第00244号
裁判日期: 2012-02-10
公开日期: 2014-08-28
案件名称
高某某诉兰某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陇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陇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高某某,兰某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
全文
陕西省陇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2)陇民初字第00244号原告高某某,女,生于1979年11月13日。被告兰某某,男,生于1975年3月12日。原告高某某诉被告兰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因被告外出下落不明,致案件无法正常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审判员 黄周平二〇一二年二月十日书记员 肖 萍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