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内法民裁字第706号
裁判日期: 2012-11-20
公开日期: 2017-09-14
案件名称
陈国林与贺旭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法院
内乡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内乡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陈国林,贺旭
案由
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内法民裁字第706号原告陈国林,男,汉族,生于1967年11月23日,住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被告贺旭,男,生于1951年6月8日,住方平顶山市卫东区。原告陈国林与被告虎金三为合同纠纷一案,现因原告追加当事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审理。审判长 房剑立审判员 吕继普陪审员 陈新定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书记员 符朝忠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