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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内法民裁字第706号

裁判日期: 2012-11-20

公开日期: 2017-09-14

案件名称

陈国林与贺旭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法院

内乡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内乡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陈国林,贺旭

案由

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内法民裁字第706号原告陈国林,男,汉族,生于1967年11月23日,住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被告贺旭,男,生于1951年6月8日,住方平顶山市卫东区。原告陈国林与被告虎金三为合同纠纷一案,现因原告追加当事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审理。审判长  房剑立审判员  吕继普陪审员  陈新定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书记员  符朝忠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