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2)长执字第00724号

裁判日期: 2012-11-19

公开日期: 2014-12-22

案件名称

张毅与田省粮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二百三十三条

全文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2)长执字第00724号申请执行人张毅。被执行人田省粮。本院在执行张毅与田省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人亦未提供执行线索。经询,申请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次终结本院(2012)长执字第00724号案件。申请执行人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财产线索时,可再次向本院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杨民利审判员  魏 华审判员  郑 潇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书记员  刘新民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