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2)芜经开刑初字第00057号公诉机关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张某甲,汉族,小学文化,芜湖某某公司五金车间设备机械维修班班长,住芜湖市开发区(户籍地河南省息县)。因涉嫌盗窃罪于2012年6月3日被芜湖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盗窃罪于2012年7月3日经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次日被芜湖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芜湖市第一看守所。辩护人范大平,安徽深蓝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王某某,汉族,初中文化,芜湖某某公司五金车间副主任工程师,住芜湖某某公司有限公司宿舍(户籍地广东省阳西县)。因涉嫌盗窃罪于2012年4月13日被芜湖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12年5月18日经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当日被芜湖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芜湖市第一看守所。辩护人戴林、赵阳,安徽国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芜经开检刑诉(2012)5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某甲犯职务侵占罪、被告人王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12年10月1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2年11月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孙兆荣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某甲及其辩护人范大平、被告人王某某及其辩护人戴林、赵阳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3月中旬,被告人张某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某某公司五金仓库内的十六台全数字式氩弧焊机非法占为己有。被告人王某某明知张某甲转移的氩弧焊机系犯罪所得,仍为张某甲提供1000元人民币用于转移。被非法占有的十六台全数字式氩弧焊机,每台价值人民币9500元,总价值人民币152000元。针对指控的上述事实,公诉机关提供并出示了相关证据,认为被告人张某甲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定,应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某某明知张某甲转移物品是犯罪所得仍提供财物协助转移,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应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某甲主动到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被告人张某甲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无异议,辩解称其受被告人王某某指使安排,将单位的氩弧焊机盗出后拉回其老家隐藏。被告人张某甲的辩护人范大平的辩护意见:1、被告人张某甲是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张某甲是初犯,受他人指使犯罪,主观恶性小,应对其从轻处罚;3、社会危害性不大,且一贯表现良好,应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其从轻处罚。
被告人王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无异议,辩解称其没有指使被告人张某甲盗窃单位的氩弧焊机,张某甲将氩弧焊机盗出得逞后,和其联系称已经将单位的氩弧焊机盗出,准备拉回河南老家,没有路费,向王某某借款1000元钱。被告人王某某的辩护人戴林的辩护意见:1、被告人王某某系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王某某的犯罪行为不属于刑法规定的“情节严重”;3、王某某配合他人将赃物追回,挽回了被害单位的经济损失,可以从轻处罚。
经审理查明:2012年3月中旬,被告人张某甲利用其担任芜湖某某公司五金车间设备机械维修班班长的职务便利,将公司五金仓库内存放的十六台SanRex牌氩弧焊机盗走。被告人王某某明知张某甲转移的是其从公司盗窃的氩弧焊机,仍为张某甲提供人民币1000元协助转移赃物。经鉴定,被盗赃物价值共计人民币152000元。另查明,被告人王某某系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其借款1000元钱给张某甲用于转移赃物的事实。认定上述事实,有下列经庭审举证、质证的证据予以证实:1、被告人张某甲供述和辩解,证实2012年3月份其将单位的16台氩弧焊机盗出后,和被告人王某某联系告知其已经盗窃得逞,准备将16台氩弧焊机拉回河南老家,自己没有路费,向被告人王某某借款1000元的事实。2、被告人王某某供述和辩解,证实2012年3月份的一天,被告人张某甲给其电话联系称氩弧焊机从单位已偷出,要把氩弧焊机拉回河南老家,没有路费,向王某某借了1000元钱将赃物拉回老家隐藏的事实。3、证人周某、张某乙证言,证实2012年3月20日发现单位五金车间仓库内丢失16台氩弧焊机的事实。4、证人孙某甲证言,证实五金车间仓库内的设备是由被告人张某甲负责管理分配。5、证人左某某、张某丙证言,证实2012年4月12日上午11点多,被告人王某某安排他们到张某甲老家河南信阳将氩弧焊机拉回公司的事实。6、证人潘某某证言,证实被告人张某甲曾将公司的电缆线拉走几盘,当时怀疑是张某甲、王某某一块将电缆线卖掉,原因是他及同事胡某某、孙某乙、吴某某知道此事,被主管王某某开除;还证实同事孙某乙不愿把公司的模具材料拉出,也被王某某开除;另外还证实公司氩弧焊机被盗,其怀疑是张某甲将氩弧焊机盗走的事实。7、证人李某某、蒋某某证言,证实被告人张某甲是机修班班长,氩弧焊机由被告人王某某安排拆下,存放在维修班临时存放设备的小仓库的事实。8、证人宣某证言,证实被告人王某某于2012年2月21日后任五金车间模具主管,临时存放物品的小仓库由设备组负责。9、证人陈某某证言,证实被告人王某某被抓后,其曾托人给被告人张某甲打电话,询问王某某的情况。10、扣押物品及发还物品清单,证实被盗16台氩弧焊机查获并依法扣押,后返还被害单位的事实。11、鉴定结论通知书,证实赃物价值已经告知被告人张某甲、王某某。12、岗位工作说明,证实张某甲于2011年11月1日-2012年3月18日,担任公司五金车间设备班长;3月19日-3月29日担任五金车间技术组工艺工程师。13、到案经过说明,证实被告人张某甲于2012年6月1日到东莞市公安局桥头分局投案;被告人王某某于2012年4月13日到芜湖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投案。14、芜价证鉴(2012)154号鉴定文书,证实被盗氩弧焊机共计价值人民币152000元。15、辨认笔录,证实被告人王某某辨认出本案被告人张某甲的事实。16、户籍证明,证实被告人张某甲、王某某均已达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以上证据经庭审查证属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证据来源合法,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其担任芜湖某某公司五金车间设备机械维修班班长的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产,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职务侵占罪;被告人王某某明知他人转移的物品系犯罪所得仍提供财物协助转移,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告人张某甲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张某甲辩护人关于张某甲有自首情节及赃物已追回,且此次犯罪系初犯,建议法院对其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与
本院查明事实一致且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采纳;关于张某甲是受他人指使实施盗窃的辩护意见,没有充分的证据予以证实,本院不予支持。被告人王某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王某某的辩护人关于王某某系自首且协助追回赃物,可以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与本案查明事实一致且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综上,对被告人张某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被告人王某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
判决如下:被告人张某甲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2年6月1日起至2017年5月31日止。)二、被告人王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6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2年4月13日起至2013年4月12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 判 长 楚会娜
人民陪审员 丁家芳
人民陪审员 姜建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
书 记 员 冷晶晶附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