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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长执字第00718号

田某某与田某析产继承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2-11-19
公开日期
2014-12-22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当事人
田某某,田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全文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2)长执字第00718号申请执行人田某某。被执行人田某。申请执行人田某某与被执行人田某析产继承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田某某依据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1)长民初字第377号民事判决书于2012年6月20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经审查,本院(2011)长民初字第37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的内容属确认之诉,非给付之诉,本案无执行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十一)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驳回申请人田某某的执行申请。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杨民利

审判员  魏 华

审判员  郑 潇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

书记员  王西平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