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南中法刑初字第77号
裁判日期: 2012-11-14
公开日期: 2014-01-29
案件名称
被告人刘群英、吕学柏等8人非法买卖制毒物品、被告人刘群英、王万堂非法持有毒品一案刑事一审判决书
法院
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四川省南充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刘群英,王万堂,吕学柏,刘春艳,刘发秀,陈某某,曾某某,刘某某,李某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三百四十八条,第三百五十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