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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南中法刑初字第77号

裁判日期: 2012-11-14

公开日期: 2014-01-29

案件名称

被告人刘群英、吕学柏等8人非法买卖制毒物品、被告人刘群英、王万堂非法持有毒品一案刑事一审判决书

法院

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四川省南充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刘群英,王万堂,吕学柏,刘春艳,刘发秀,陈某某,曾某某,刘某某,李某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三百四十八条,第三百五十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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