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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中执字第1046-3号

裁判日期: 2012-10-26

公开日期: 2015-06-23

案件名称

郑州瑞龙纺织有限公司与无锡祥润纺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5)

法院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郑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郑州瑞龙纺织有限公司,无锡祥润纺织有限公司,江阴万润印染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二百一十八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八十条

全文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1)中执字第1046-3号申请执行人郑州瑞龙纺织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法定代表人黄荣健,该公司董事长。被执行人无锡祥润纺织有限公司,住所地无锡市。法定代表人刘建平,该公司经理。第三人江阴万润印染有限公司,住所地。法定代表人陆继生。本院在执行郑州瑞龙纺织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无锡祥润纺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无锡祥润纺织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江阴万润印染有限公司享有到期债权。本院于2011年11月22日向第三人江阴万润印染有限公司发出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第三人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限内对所负的到期债务1081759.92元未提出异议,而又不按通知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的意见》第280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扣划第三人江阴万润印染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081759.92元。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刘岩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XX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