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曲周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1)曲民初字第3417号本院2012年3月8日对原告王某与被告郭某离婚纠纷一案作出的(2011)曲民初字第3417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
裁定如下:判决书案号“(2012)”为笔误,现补正为“(2011)”。
审判员 徐新东
二0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书记员 张 晓 威 来源:百度“”
补正笔误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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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曲周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1)曲民初字第3417号本院2012年3月8日对原告王某与被告郭某离婚纠纷一案作出的(2011)曲民初字第3417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
裁定如下:判决书案号“(2012)”为笔误,现补正为“(2011)”。
审判员 徐新东
二0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书记员 张 晓 威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