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2)碑执字第00766号申请执行人闫大榕,男,1953年4月20日出生,汉族,无业,住西安市碑林区青莲巷*号楼1门*层*户。被执行人黄震,男,1976年11月11日出生,回族,无业,住西安市碑林区安东街3院*号楼*单元*楼**号。本院受理的闫大榕申请执行黄震房屋转让协议纠纷一案,本院(2011)碑民一初字第0096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闫大榕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已为申请执行人闫大榕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现该案已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二百三十三条第(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本院(2011)碑民一初字第00966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此页无正文)
审 判 长 梅宏枝
代理
审判员 夏怀山
代理
审判员 赵 华
二〇一二年六月五日
书 记 员 王 勇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