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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杭西知初字第262号

裁判日期: 2011-08-01

公开日期: 2014-07-11

案件名称

叶根友与杭州万隆果干食品有限公司、浙江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杭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叶根友,杭州万隆果干食品有限公司,浙江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

案由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

全文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1)杭西知初字第262号原告叶根友。委托代理人姚小娟。被告杭州万隆果干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杭秀。被告浙江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蔡兰英。原告叶根友为与被告杭州万隆果干食品有限公司、浙江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于2011年7月6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于同日受理后,原告叶根友于2011年7月27日向本院提出申请,以双方已达成和解为由请求撤回对被告杭州万隆果干食品有限公司、浙江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的起诉。经审查,本院认为,原告叶根友的撤诉申请系对其诉讼权利的自主处分,符合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叶根友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525元,由原告叶根友负担。审 判 长  吴俊洁人民陪审员  沈锦亮人民陪审员  谢定能二〇一一年八月一日书 记 员  杨静姝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