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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长执字第00463号

裁判日期: 2011-06-08

公开日期: 2014-12-27

案件名称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执行裁定书

法院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二百一十二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十八条第一款

全文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1)长执字第00463号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2010)长行审字第114号行政裁定书裁定对西安市国土资源局作出的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监字(2010)9-9号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予以强制执行。执行中查明,(2010)长行审字第114号行政裁定书裁定的该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主体不明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8条之规定,裁定如下:(2011)长执字第463号执行案件不予受理。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张育民二〇一一年六月八日书记员  马晓鹏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