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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杭江商初字第370号

裁判日期: 2011-06-29

公开日期: 2014-08-14

案件名称

江苏丰裕工具有限公司与杭州九弘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杭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江苏丰裕工具有限公司,杭州九弘贸易有限公司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一百三十条

全文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1)杭江商初字第370号原告江苏丰裕工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贾文郁。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汪波克。被告杭州九弘贸易有限公司。原告江苏丰裕工具有限公司为���被告杭州九弘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1年5月11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审判员许新霞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判,于2011年6月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江苏丰裕工具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汪波克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杭州九弘贸易有限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依法缺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原告江苏丰裕工具有限公司诉称,原告与被告于2008年8月14日签订《产品购销合同》一份,约定被告向原告购买高速钢钻头,购销货值人民币845099元。原告根据合同的约定,于2008年9月20日前向被告交付了全部货物,并于2008年10月29日向被告开具了价税合计845099元的江苏增值税专用发票。但被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除按约支付定金人民币100000元外,其余货款均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在原告催告下,被告于2009年1月6日支付货款人民币580000元,并���面承诺在2009年1月15日前付清余款人民币165099元,但未履行承诺。经原告再次催告,被告于2010年2月11日向原告支付货款人民币10000元,余款人民币155099元迄今未付。为此特向贵院起诉,要求判令:1、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货款人民币155099元。2、被告赔偿原告利息损失人民币20108元。3、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人民币42254.95元。(以上三项合计人民币217461.95元)4、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被告杭州九弘贸易有限公司未答辩。原告江苏丰裕工具有限公司为证明其主张,在举证期限内向法庭提交的证据有:1、购销合同1份(传真件),拟证明原告与被告签订合同的事实。2、增值税专用发票4份,拟证明原告按照供应货物的价值开具给被告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事实。3、证明1份,拟证明被告确认欠原告尾款,并承诺付清的事实。4、往来账项对账函1份,拟证明经双方对账,被告确认欠原告货款的事实。因被告杭州九弘贸易有限公司未到庭,应视为放弃了对原告所举证据提出抗辩与质证的权利,上述证据客观真实,合法有效,本院予以确认。被告杭州九弘贸易有限公司未向法庭举证。根据本院确认的证据及当事人的陈述,可以认定的事实与原告陈述的事实基本一致。另查明,产品购销合同第十条约定,供需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本合标的总额5%违约金。本院认为,原、被告间自愿达成高速钢钻头买卖合同后,双方应恪守承诺,履行各自义务。原告以托运的方式交付了标的物,被告已收悉全部货物并对余款予以确认,在未有法定或约定的抗辩事由的情形下,理应支付剩余价款。另外,原告诉请的违约金与逾期利息都属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赔偿内容,因双方在合同中有违约金的明确约定,故均属违约金内���,现两者之和未超过法律规定的合理范围,故本院予以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六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杭州九弘贸易有限公司支付给原告江苏丰裕工具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155099元。二、被告杭州九弘贸易有限公司支付给原告江苏丰裕工具有限公司违约金人民币62362.95元。三、上述一、二项合计人民币217461.95元,被告杭州九弘贸易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562元,减半收取人民币2281元,由被告杭州九弘贸易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562元。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案件受理费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预交。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湖滨分理处,帐号:12×××68,户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许新霞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李 蕾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