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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镇执字第290号

裁判日期: 2011-06-15

公开日期: 2016-06-01

案件名称

镇赉县第一中学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赉支公司、闫峰保险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裁定书

法院

镇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镇赉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镇赉县第一中学,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赉支公司、闫峰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二百三十六条

全文

吉林省镇赉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1)镇执字第290号申请执行人:镇赉县第一中学被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赉支公司、闫峰申请执行人镇赉县第一中学诉被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赉支公司、闫峰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0)镇民一初字第457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经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案已经由本院立案执行,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十一)项、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院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执行员 :李万彬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五日书记员 :李海波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