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长执字第00100号
裁判日期: 2011-06-01
公开日期: 2014-12-22
案件名称
何国华与西安市长安曲王曲街道办事处满江红村一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二百三十三条
全文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1)长执字第00100号申请执行人何国华与被执行人西安市长安曲王曲街道办事处满江红村一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纠纷一案,本院(2010)长民初字第1167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执行标的为805元。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全部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院(2010)长民初字第1167号民事调解书执行终结。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杨民利审判员 魏 华审判员 郑 潇二〇一一年六月一日书记员 杨军平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