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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碑执字第00466号

裁判日期: 2011-05-04

公开日期: 2014-12-13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城市经济导报社与被执行人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学会股权确认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城市经济导报社,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学会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1)碑执字第00466号申请执行人城市经济导报社,住所地:本市二府街**号。法定代表人赵平方,该报社社长。委托代理人刘建章,男,该报社办公室主任。被执行人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学会,住所地:本市支谊东路298号。法定代表人张宝贵,该会会长。申请执行人城市经济导报社与被执行人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学会股权确认纠纷一案,本院已经生效的(2011)碑民三初字第13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城市经济导报社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立案执行。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城市经济导报社与被执行人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学会股权确认纠纷一案,依法将被执行人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学会持有的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股8320股股票过户至申请执行人城市经济导报社名下。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1)碑民三初字第132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长 秦 勇执行员 刘良山执行员 杨子江二〇一一年五月四日书记员 刘海玮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