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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陇执第00232号

裁判日期: 2011-05-20

公开日期: 2014-12-24

案件名称

王某某诉任某某离婚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陇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陇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任某某,王某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二百三十三条

全文

陕西省陇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1)陇执第00232号申请执行人任某某,男,生于1977年2月20日,汉族,陇县人。被执行人王某某,女,生于1984年9月9日,汉族,陇县人。本院在执行(2011)陇民初字第268号王某某诉任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王某某已全部履行了案件执行款3000元,且已全部发放于任某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陕西省陇县人民法院(2011)陇民初字第268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丛美慧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日书记员  路 云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