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陇执第00232号
裁判日期: 2011-05-20
公开日期: 2014-12-24
案件名称
王某某诉任某某离婚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陇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陇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任某某,王某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二百三十三条
全文
陕西省陇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1)陇执第00232号申请执行人任某某,男,生于1977年2月20日,汉族,陇县人。被执行人王某某,女,生于1984年9月9日,汉族,陇县人。本院在执行(2011)陇民初字第268号王某某诉任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王某某已全部履行了案件执行款3000元,且已全部发放于任某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陕西省陇县人民法院(2011)陇民初字第268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丛美慧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日书记员 路 云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