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长执字第00166号
裁判日期: 2011-04-14
公开日期: 2014-12-17
案件名称
高某某与关某返还嫁妆执行裁定书
法院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二百三十三条
全文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1)长执字第00166号高某某申请执行关某返还嫁妆一案,本院(2010)长民初字第266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已将嫁妆从执行人处执行回,并已返还申请人,此案已执行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院(2010)长民初字第2664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杨民利审判员 魏 华审判员 郑 潇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四日书记员 阮拥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