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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静执字第336号

裁判日期: 2011-04-01

公开日期: 2019-07-01

案件名称

夏继祖其他执行裁定书

法院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上海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当事人

夏继祖;游荣培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十一项

全文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静执恢字第89号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1)静执字第336号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稿(2011)静执字第336号签发__________复核___________拟稿___________月日月日月日打字______校对______监印______打印份数______申请执行人夏继祖,男,1951年2月12日生,汉族,住本市。被执行人游荣培,男,1958Ian2月20日生,汉族,户籍地在本市南京西路****。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夏继祖与被执行人游荣培(2010)静民一(民)初字第2347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执行中本院查明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同时申请人也未能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院作出的(2010)静民一(民)初字第2347号民事判决的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审判长  金佩珏审判员  沈国敏审判员  汪 琦二〇一一年四月××日书记员  章文倩附:相关的法律条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审判长金佩珏审判员汪琦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书记员章文倩审判长金佩珏审判员汪琦审判员沈国敏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书记员俞立艇附:相关法律条文附:相关法律条文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