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荣执字第286-1号
裁判日期: 2011-03-31
公开日期: 2015-11-25
案件名称
张某与于某法定继承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荣成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荣成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荣成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1)荣执字第286-1号申请执行人张某。被执行人于某。上列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法定继承纠纷一案,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8条、第42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查封被执行人所有的座落荣成市港湾街道办事处牧云路200号楼1单元502室。查封期间不得买卖、转让、抵押等交易。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宋存忠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书记员 姜元财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