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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兴刑初字第00033号

裁判日期: 2011-03-15

公开日期: 2014-12-24

案件名称

被告人秦某某交通肇事罪的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兴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兴平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秦某某

案由

交通肇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一百三十三条

全文

陕西省兴平市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1)兴刑初字第00033号公诉机关兴平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秦某某,男,汉族,农民。2010年12月11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同日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被兴平市公安局决定行政拘留十五日,同年12月22日因涉嫌交通肇事被兴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0年12月31日被兴平市公安局依法逮捕,现羁押于兴平市看守所。兴平市人民检察院以兴检刑诉(2011)0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秦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于2011年1月2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兴平市人民检察院指派代检察员马参观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秦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10年12月10日晚22时许,被告人秦某某无证驾驶无牌照三轮摩托车(金元牌)由东向西行驶至兴平市桑镇何耳村至三解村东西村道路段处,与被害人秦某某驾驶的由西向东行驶的人力三轮车发生相撞,造成秦某某头部受伤。事故发生后秦某某未报警和抢救伤者,驾驶车辆逃离现场,被害人秦某某被家属送往医院,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兴平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秦某某系重度颅脑损伤致死。兴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人秦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另查明,案发后被告人家属与被害人家属就民事部分已达成赔偿协议,被告人家属已赔偿被害人家属27000元人民币,被害人家属对被告人表示谅解。上述事实,被告人秦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以下证据证实:1、被告人秦某某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证明被告人的个人基本情况。2、受理报警登记表及立案决定书,证明事故发生后群众打“110”报警,公安机关于当日立案侦查。3、抓获经过及破案报告,证明2010年12月11日,秦某某在家中被抓获。4、兴平市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和拘留证、逮捕证,证明秦某某2010年12月11日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被行政拘留15日,2010年12月22日被刑事拘留,2010年12月31日被依法逮捕。5、被告人秦某某的供述,证明2010年12月10日晚,秦某某驾驶三轮摩托车与秦东会驾驶的人力三轮车相撞,发生交通肇事,事故发生后,他逃离现场,后被公安机关在家中抓获。6、证人秦西娜的证言,证明2010年12月10日晚,她看见秦东会在路边躺着,头上流着血,旁边有一辆三轮摩托车和人力三轮车,秦某某正用纸按秦东会的伤口,她就赶紧去叫秦东会的家属,回来后只看见秦东会躺在地上,秦某某和三轮摩托车都不见了。7、兴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事故认定书,证明被告人秦某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之规定,负事故的全部责任。8、辨认笔录及照片,证明秦某某辨认发生事故的地点在桑镇何耳村至三解村东西村道路段处,及事故现场的倒车镜碎片系其三轮摩托车的倒车镜碎片。9、尸体检验报告,证明兴平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秦东会系重度颅脑损伤致死。10、提取笔录,证明公安机关从秦某某的家中提取肇事车辆,金元牌三轮摩托车一辆。11、民事协议及收条,证明被告人家属与被害人家属就民事部分已达成赔偿协议,被告人家属已赔偿被害人家属27000元人民币。12、案件照片,证明事故现场情况、被告人指认三轮摩托车情况及被害人情况。上述证据,经过当庭举证、质证,来源合法,客观真实,已予以采纳。本院认为,被告人秦某某违反道路安全法的规定,无证驾驶无牌照三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并在肇事后逃离现场,系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成立。案发后被告人家属与被害人家属就民事部分已达成赔偿协议,民事部分已赔偿,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对被告人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秦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0年12月11日起至2013年12月10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审判长 费 征审判员 牛美迎审判员 任 赓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书记员 王瑞芬附主要法条: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