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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甬慈观商初字第27-1号

裁判日期: 2011-03-12

公开日期: 2016-12-28

案件名称

高仕军与华利珍补正笔误裁定书

法院

慈溪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慈溪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2)甬慈观商初字第27-1号本院2012年3月5日对原告高仕军诉被告华利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的(2012)甬慈观商初字第27号民事判决书,文字上存在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2012)甬慈观商初字第27号民事判决书第四页第六行的“高纪伟”补正为“高仕军”。代理审判员 袁 齐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二日代书 记员 吴科丹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