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甬慈观商初字第27-1号
裁判日期: 2011-03-12
公开日期: 2016-12-28
案件名称
高仕军与华利珍补正笔误裁定书
法院
慈溪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慈溪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2)甬慈观商初字第27-1号本院2012年3月5日对原告高仕军诉被告华利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的(2012)甬慈观商初字第27号民事判决书,文字上存在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2012)甬慈观商初字第27号民事判决书第四页第六行的“高纪伟”补正为“高仕军”。代理审判员 袁 齐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二日代书 记员 吴科丹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