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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碑执字第010-1号

裁判日期: 2011-03-10

公开日期: 2014-12-18

案件名称

任磊申请执行马金智借款纠纷一案查封裁定书1

法院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任磊,马金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二百二十条第一款

全文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1)碑执字第010-1号申请执行人任磊,男,1947年7月17日生,汉族,无业,住西安市东关卧龙巷60号。被执行人马金智,男,1950年2月14日生,汉族,无业,因涉嫌诈骗现羁押于西安市看守所。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西民三终字第826号民事判决书,于2010年12月30日向被执行人马金智发出执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马金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查明被执行人马金智在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有房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查封被执行人马金智(身份证号610103195002142012)位于西安市科技路22003号房屋(产权证号1075104019-7-1-220**)。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本页无正文)审 判 长 梅宏枝审 判 员 曹 坤代审判员 夏怀山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书 记 员 王 勇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