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绍诸商初字第272号
裁判日期: 2011-02-09
公开日期: 2015-12-30
案件名称
章某某与余某某、金某保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浙江省诸暨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当事人
章某某;余某某;金某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1)绍诸商初字第272号原告:章某某。委托代理人:孙某某。被告:余某某。被告:金某。本院在审理原告章某某与被告余某某、金某保证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因本案的实际借款人蒋宝涉嫌诈骗犯罪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中止本案诉讼。审判员 周迪光二〇一一年二月九日书记员 楼 榕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