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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蒙民一初字第1315号

裁判日期: 2011-12-07

公开日期: 2016-12-27

案件名称

原告郏云法诉被告王月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蒙城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蒙城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郏云法,王月成

案由

婚约财产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

全文

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1)蒙民一初字第1315号原告郏云法,男,52岁,汉族,农民,住蒙城县。被告王月成,男,成年,汉族,农民,住蒙城县。本院在审理原告郏云法诉被告王月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中,原告郏云法于2011年12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出于自愿,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郏云法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75元,减半收取37.50元,由原告负担。审判长  杜长淮审判员  常保才审判员  徐绍祥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七日书记员  李 科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