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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临罗立保字第620号之一

裁判日期: 2011-12-05

公开日期: 2017-02-28

案件名称

顾鲁林与黄露露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沂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顾鲁林,黄露露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1)临罗立保字第620号之一申请人顾鲁林。被申请人黄露露。申请人顾鲁林因与被申请人黄露露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本院于2011年11月24日对被申请人黄露露驾驶的小型轿车一辆采取保全措施,并已提供担保。现双方当事人已经达成和解协议且履行完毕,申请人申请解除查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裁定如下:解除对被申请人黄露露驾驶的小型轿车一辆的查封。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魏爱军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书记员  陈 贵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