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茅执字第706号
裁判日期: 2011-12-29
公开日期: 2017-11-29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徐伟与被胡耀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执行通知书
法院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十堰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协 助 执 行 通 知 书(2007)茅执字第706号十堰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申请执行人徐伟与被胡耀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06)茅民一初字第48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一、查封被执行人胡耀平在十堰市茅箭区二堰街办郑家沟社区澳门街B栋3号塔楼1单元601号拥有房屋一套(房屋所有权证号××号)。二、查封期限自本裁定生效之日起二年。查封期限届满时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15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附:执行裁定书一份。二O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承办人:刘曙光电话888****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