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平执字第211号
裁判日期: 2011-12-26
公开日期: 2017-12-28
案件名称
冯某与赵某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平遥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平遥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西省平遥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1)平执字第211号申请执行人冯某。被执行人赵某。关于冯某与赵某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本案执行完毕。执行员 郭建中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董仲科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