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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平执字第211号

裁判日期: 2011-12-26

公开日期: 2017-12-28

案件名称

冯某与赵某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平遥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平遥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西省平遥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1)平执字第211号申请执行人冯某。被执行人赵某。关于冯某与赵某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本案执行完毕。执行员  郭建中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董仲科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