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1)河紫法立民初字第878号

裁判日期: 2011-12-26

公开日期: 2018-07-09

案件名称

范某与叶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法院

紫金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紫金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范某,叶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紫金县人民法院民 事 调 解 书(2011)河紫法立民初字第878号原告范某被告叶某案由离婚纠纷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原告范某与被告叶某自愿离婚。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代理审判员  钟金香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书 记 员  罗宇清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