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茂化法民初字第1833号
裁判日期: 2011-12-22
公开日期: 2016-12-31
案件名称
梁玉与彭林英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化州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化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梁玉,彭林英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
全文
化州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1)茂化法民初字第1833号原告梁玉被告彭林英本院在审理原告梁玉诉被告彭林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未在规定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一百四十条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自动撤诉处理。审判员 何洪强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二日书记员 黄南荣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