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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崂执字第1278号

裁判日期: 2011-12-20

公开日期: 2014-12-08

案件名称

淄博宏信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与青岛中天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蔺蔚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青岛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当事人

淄博宏信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青岛中天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蔺蔚

案由

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1)崂执字第1278号申请执行人淄博宏信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淄博市张店区。法定代表人杨力,职务董事长。被执行人青岛中天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崂山区。法定代表人杜雪梅,职务总经理。被执行人蔺蔚,女,1986年8月11日出生,汉族,住青岛市四方区。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淄博宏信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青岛中天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蔺蔚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纠纷一案中,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传票并依法采取了强制措施,被执行人履行了本案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中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款的规定,裁定如下: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淄博宏信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青岛中天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蔺蔚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纠纷一案予以结案。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江守杰审判员  张国全审判员  李建才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书记员  牟孝星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