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茂化法民初字第1588号
裁判日期: 2011-11-07
公开日期: 2017-12-28
案件名称
XX军与李火成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化州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化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XX军,李火成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
全文
化州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1)茂化法民初字第1588号原告XX军,男,63岁,汉族,住化州市人。被告李火成,男,63岁,汉族,住化州市。本院在审理原告XX军诉被告李火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不预交诉讼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判员 陈家明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七日书记员 黄国英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