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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灞民特字第01888号

裁判日期: 2011-11-07

公开日期: 2014-12-12

案件名称

曹珍儿、吴莉洁等申请宣告公民失踪民事裁定书

法院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曹珍儿,吴莉洁,吴锡安

案由

申请宣告公民失踪

法律依据

全文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1)灞民特字第01888号申请人曹珍儿。申请人吴莉洁。被申请人吴锡安,原西北国棉三厂职工,现下落不明。本院在审理申请人曹珍儿、吴莉洁宣告被申请人吴锡安失踪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于2011年11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回申请。本院认为,申请人曹珍儿、吴莉洁自愿申请撤回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现裁定如下:准许申请人曹珍儿、吴莉洁撤回申请。案件受理费100元,申请人已预交,现由申请人承担50元,本院退付申请人50元。审 判 长  张华明代理审判员  王 新代理审判员  李澍然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七日书 记 员  王 静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