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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嘉秀商初字第143号

裁判日期: 2011-11-07

公开日期: 2015-12-27

案件名称

嘉兴市××电厂、嘉兴市××电厂为与被告嘉兴××食品××责任公与嘉兴××食品××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嘉兴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嘉兴市××电厂,嘉兴市××电厂为与被告嘉兴××食品××责任公,嘉兴××食品××责任公司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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