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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浙绍商终字第760号

裁判日期: 2011-11-16

公开日期: 2014-10-14

案件名称

相立忠与张英明、黄月芳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浙江省绍兴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相立忠,张英明,黄月芳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

全文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1)浙绍商终字第760号上诉人(原审原告):相立忠。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张英明。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黄月芳。上诉人相立忠为与被上诉人张英明、黄月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诸暨市人民法院(2011)绍诸商初字第1462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案在审理过程中,上诉人相立忠向本院提出撤回上诉的申请。本院经审查认为,上诉人相立忠申请撤回上诉,系对其诉讼权利的正当处分,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上诉人相立忠撤回上诉。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 判 长  魏晓法审 判 员  董 伟代理审判员  张 帆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代理书记员  裘青清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