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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镇执字第75号

裁判日期: 2011-01-24

公开日期: 2016-07-28

案件名称

李铁成与潘丽影进入执行程序裁定书

法院

镇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镇赉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李铁成,潘丽影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二百三十六条

全文

吉林省镇赉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1)镇执字第75号申请执行人:李铁成被执行人:潘丽影申请执行人李铁成诉被执行人潘丽影离婚给付一案,本院(2010)镇民二初字第75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经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案已经由本院立案执行,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十一)项、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院(2010)镇民二初字第102号判决书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执行员 :王成明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白庆国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