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镇执字第75号
裁判日期: 2011-01-24
公开日期: 2016-07-28
案件名称
李铁成与潘丽影进入执行程序裁定书
法院
镇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镇赉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李铁成,潘丽影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二百三十六条
全文
吉林省镇赉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1)镇执字第75号申请执行人:李铁成被执行人:潘丽影申请执行人李铁成诉被执行人潘丽影离婚给付一案,本院(2010)镇民二初字第75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经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案已经由本院立案执行,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十一)项、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院(2010)镇民二初字第102号判决书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执行员 :王成明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白庆国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