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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长民初字第00706号

裁判日期: 2011-01-17

公开日期: 2014-12-17

案件名称

靳百战与李佔佔债务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当事人

靳百战;李佔佔

案由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

全文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1)长民初字第00706号原告靳百战。被告李佔佔。本院在审理原告靳百战与被告李佔佔债务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1年1月17日向我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向本院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依法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靳百战撤回起诉。本案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由原告承担25元。审判员  王平利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七日书记员  马 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