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长执字第00853号
裁判日期: 2010-09-28
公开日期: 2014-12-28
案件名称
杨卫红与西安市长安区王曲街道办事处贾里村村民委员会、西安市长安区王曲街道办事处贾里村第十五村民小组执行裁定书
法院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二百三十三条
全文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0)长执字第00853号申请执行人杨卫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的(2010)长民初字第551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10年7月15日依法受理。本案的执行标的为:24400元及逾期加倍支付该款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西安市长安区王曲街道办事处贾里村村民委员会、西安市长安区王曲街道办事处贾里村第十五村民小组已付清全部案件款,本案现已全部执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院的(2010)长执字第853号案终结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王方二〇一��年九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李彦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