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西执民字第00151号
裁判日期: 2010-09-28
公开日期: 2014-12-29
案件名称
马玉国企业借贷纠纷执行案裁定书
法院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陕西省西安市
案件类型
审理程序
执行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0)西执民字第00151号申请执行人马玉国;。被执行人西安曲江海洋世界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安市雁塔区曲江二路1号。法定代表人李人杰,该公霉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尚淑莉,陕西嘉瑞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樊晓属,陕西嘉瑞律师事务所律师。本院在执行马玉国与西安曲江海洋世界有限公司借款一案中,申请执行人马玉国20lO年9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曩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0)西民三初字第17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李维国审判员 孙 旭 忠审判员 孙 锐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马 森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