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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西执民字第00151号

裁判日期: 2010-09-28

公开日期: 2014-12-29

案件名称

马玉国企业借贷纠纷执行案裁定书

法院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陕西省西安市

案件类型

审理程序

执行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0)西执民字第00151号申请执行人马玉国;。被执行人西安曲江海洋世界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安市雁塔区曲江二路1号。法定代表人李人杰,该公霉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尚淑莉,陕西嘉瑞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樊晓属,陕西嘉瑞律师事务所律师。本院在执行马玉国与西安曲江海洋世界有限公司借款一案中,申请执行人马玉国20lO年9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曩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0)西民三初字第17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李维国审判员 孙  旭  忠审判员 孙    锐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马    森 来自